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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學位考試流程(含論文計畫)

106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學位考試流程說明:
(依據本系碩士班碩士學位論文計畫及學位考試實施細則辦理,本細則未盡事宜依本校學則或相關法令辦理)
經本系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決議:研究生需於論文計畫、學位論文申請及離校前都提出論文相似度比對(如下紅字說明),本項規定自111年10月1日起適用。

以下流程、說明請務必詳閱

★論文計畫:依指導教授決定之形式完成論文計畫,送交通過之「論文計畫書」及「通過論文計畫之證明函」,至系辦備查。
若舉辦論文計畫口試,請於口試前二週先至系辦完成論文相似度比對,符合本系標準(相似度不得高於24%(含))後才可提出「論文計畫考試申請」。論文計畫口試委員費用由系辦辦理核銷(請研究生協助確認校外口試委員是否受領過本校費用;如沒有,請委員先填寫附件的「校外人士匯款同意書」併同存摺影本,郵寄至300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國立清華大學英語教學系收,俾利本校出納組建置匯款資訊。)論文計畫口試評分單亦由系辦提供,研究生無須準備。(交通費說明請見「常見問題1」)
※若經指導教授同意無須提出論文計畫口試申請,提交「論文計畫書」及「通過論文計畫之證明函」前須先至系辦完成論文相似度比對,符合本系標準(相似度不得高於24%(含))後才可給把證明函給指導教授簽名並提交給系辦
是否需要辦理論文計畫口試請自行與指導教授確認,系辦僅解答程序問題。

★學位論文口試:
口試前
申請時間:修業期間得申請,至遲於口試前二週提出「線上」及「紙本」申請
申請資格:修畢本系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不含論文)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校務資訊系統】的研究生登錄學位考試平台(此流程務必要做,否則學校不會收到審核通知且不會有紀錄!)
紙本申請-請繳交以下資料至系辦。(紙本請見附件)
 (1) 口試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a) 110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以第一作者身分在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或研討會發表之文章論文接受函及論文全文。
 (3b) 111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以第一作者身分在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接受函或研討會發表之文章論文發表證明及論文全文,投稿時需具已入學(含提前入學)之「國立清華大學英語教學系」碩士生身分
 (4) 通過之英文檢定或標準之證書/成績單影本(或見細則)
   A. 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中高級複試通過
   B. 雅思國際英語語文測驗(IELTS):6.0分
   C. 多益英語測驗(TOEIC):聽力400、閱讀385、口說160、寫作150
   D. 托福iBT測驗(網路型態 TOEFL iBT):聽力21、閱讀22、口說23、寫作21
   E. 劍橋國際英語認證(Cambridge Main Suite):First Certificate in English (FCE)
   F. 劍橋博思職場英語檢測(BULATS):The Assessment of Language Testers in Europe (ALTE) Level 3
   G. 劍橋領思職場/實用英語檢測(Linguaskill Business/ General):聽、說、讀、寫皆達160
   H. 外語能力測驗(FLPT-English):聽力&閱讀195分、口說S-2+(無寫作考試,需選擇其他寫作檢定)
 (5) 學習紀錄表(需完成六場)
 (6) 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相似度不得高於24%(含),報告須經指導教授簽名。(108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適用)(請至系辦當場完成)
         本校論文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功能申請網址:https://learning.site.nthu.edu.tw/p/412-1319-6168.php?Lang=zh-tw
 (7)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證明
 (8) 論文初稿證明
注意事項:
※線上申請及紙本申請兩者都須提出,僅提出其中一項申請者恕不審查,待另一項申請補齊後才會作業。
※紙本資料請於提出口試時按上列順序排列提交,勿提前繳交個別項目。
※校外口試委員如需公假函文,請務必於提出口試申請時主動告知系辦。
※請研究生自行確認校外口試委員是否受領過本校費用;如沒有,請委員先填寫附件的「校外人士匯款同意書」併同存摺影本,郵寄至300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國立清華大學英語教學系收,俾利本校出納組建置匯款資訊。
※聘書由系辦協助印製及發送給口試委員。(系辦於學生提出申請時,會先透過校務資訊系統寄發「電子聘書」給委員;紙本聘書會於口試當日發。如為線上口試,僅會收到「電子聘書」,如需紙本聘書,請再告知系辦並提供寄送地址。)

口試當天
1. 評分單、考試委員審定書、指導教授推薦書、委員口試費及校外委員交通費領據清冊由系辦製作提供,並於口試結束後由系辦收回。
 口試成績評分單、考試委員審定書及指導教授推薦書由系辦送註冊組;委員口試費及校外委員交通費領據清冊由系辦送主計室審核。(交通費說明請見「常見問題1」)
2. 口試結束後若論文題目有修正,請務必當場告訴系辦。

口試結束後至離校(預定離校前請務必預留「圖書館審核+論文紙本送印」工作天至少3天)
1. 論文格式及裝訂順序請依學校規定調整。
2. 碩士論文修正完畢後,須先至系辦完成論文相似度比對,符合本系標準(相似度不得高於24%(含))後才可繳交「研究生論文定稿通知單」「國立清華大學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給系辦,並取回「考試委員審定書」及「指導教授推薦書」正本。
3. 研究生繳回「研究生論文定稿通知單」後方可上傳論文至圖書館進行審核http://etd.lib.nctu.edu.tw/cgi-bin/gs32/hugsweb.cgi/ccd=TzkJEo/login?jstimes=1&loadingjs=1&userid=guest&o=dwebmge&cache=1534297469524
4. 圖書館審核完成後請下載授權書、「考試委員審定書」及「指導教授推薦書」並依第一點規定的裝訂順序送印三本,封面黃色上膜(系辦、教務處註冊組及圖書館)
5. 離校流程可依附件說明辦理,至系辦辦理離校時請繳交紙本及電子論文。(如有預定要跑離校的日期,可提前告知承辦人員,以免承辦人員當日休假延誤離校的時間)
本校註冊組有關碩士畢業網頁(請點我
*國立清華大學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本校碩士學位考試細則第12條規定:學生於取得考試委員審定書前,應繳交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送交系所學位學程存查,未簽署繳交者,不得領取學位證書。


常見問題:
Q1. 校外口試委員的交通費問題,自行開車?搭乘大眾運輸(例:台鐵、高鐵)?搭乘計程車?
A:如委員為自行開車,請於提出口試申請時主動告知系辦,由系辦向駐警隊提出停車優惠申請。因停車優惠申請需事先經總務長簽核同意,須提前兩週申請完成,故若未在口試申請時提出,恕無法臨時取得停車優惠。
    如委員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如台鐵、高鐵,請於口試當天主動告知系辦,由系辦準備回郵信封供委員將返程車票寄回。
    如委員有搭乘計程車,請提醒委員索取收據。
Q2. 如果有辦理論文計畫口試,結束後我需要交那些文件?
A:論文計畫口試結束、確認論文計畫書通過後,請繳交「通過論文計畫之證明函」(指導教授需簽名)及「論文計畫書」至系辦。
Q3. 我需要負責口試委員(含論文計畫)的口試費和交通費嗎?
A:口試委員(含論文計畫)的口試費和交通費由系辦製作單據並核銷,學生只需口試前協助確認校外委員是否已填寫過「校外人士匯款同意書」。如已填寫過「校外人士匯款同意書」則無須再填。
Q4. 我需要自行繳交口試成績評分單、考試委員審定書及指導教授推薦書給註冊組嗎?
A:不需要,口試成績評分單、考試委員審定書及指導教授推薦書於口試完成後由系辦交給註冊組。
Q5. 紙本論文需要另外印送給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嗎?
A:請自行與指導教授確認是否另外印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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