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務公告】英語教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國立清華大學英語教學系
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1. 申請資格:具國內外英語教學相關博士學位,且能以全英語授課者。國籍不拘。
2. 專長領域:英語教學。
3. 請檢具以下紙本及電子檔文件:
- 個人履歷。
- 博士學位證件影本(本國人持國外學歷者須經臺灣駐外使館/代表處認證)。
- 代表著作至多10篇,須附上全文。
- 已發表之著作目錄清單(包含前項代表著作),須依據最新資訊註明論文發表之期刊所收錄之資料庫(例如:SSCI/SCI或TSSCI)以及Impact Factor相關資訊。
- 新聘教師著作目錄(包含ORCID登入畫面截圖、新聘教師整體之FWCI 數值、新聘教師發表SSCI/SCIE/AHCI期刊的論文之逐篇FWCI值、JCR之期刊等級、SSCI/SCIE/AHCI/TSSCI期刊標註等)。
- 曾擔任主持人之研究計畫或參與之研究計畫(須註明計畫主持人)清單。擔任主持人之研究計畫須另呈現研究計畫成果之摘要(中文1000字或英文500字以內)。如為參與之研究計畫,須另呈現個人對研究計畫之主要貢獻(中文1000字或英文500字以內)
- 請檢附曾授課或可授課之課程內容說明。
- 得提供推薦函一至三封(可由推薦人郵寄至「300044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國立清華大學竹師教育學院英語教學系」;或寄至本系電子郵件信箱:doei96@my.nthu.edu.tw)。
- 其他助審資料。
4. 其他須知事項:
- 經本系初審通過後,將於9/2下午3:00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初審通過者請於9/9日至本系面談並進行一場學術演講,旅費等一切費用自理。如人在國外無法親自出席,可改採視訊。
- 初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諒不另行通知,申請資料亦不寄還。若希望寄還資料者,請附足額之回郵信封。(不足額恕難辦理)
5. 起聘時間及職級:最早自115年8月1日起,職級為助理教授(含)以上。
6. 申請期限:收件至114年8月31日止。
7. 投件方式:請檢具上述資料,紙本請郵寄至「300044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國立清華大學竹師教育學院英語教學系」,電子檔資料請寄至doei96@my.nthu.edu.tw,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清大英教系專任教師」。由於系所新搬遷至光復校區,請於8/15後再行投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