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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交流】2026兩岸暑期專題交流開放申請,系辦收件截止日:2026年2月4日(三)17:00止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於本校就讀之大二與大三台灣籍在學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請:
1.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20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30%者。
2.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00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40%,社團活動表現優異,經活動主辦相關單位推薦者。

二、報名應繳文件
請依序排列,1式1份,於左上角以長尾夾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申請表 (含紙本及線上表單)
個人自傳及研修計畫(合併,不超過4頁A4紙)
成績證明(須含前兩學期成績並含平均成績與累計排名)
本校教師推薦函一封(若是社團活動表現優異申請者,須另附活動主辦相關單位推薦函,才符合申請資格認定)

💠💠系辦收件截止:2026年2月4日(三)17:00前💠💠

請參閱全球處網站公告(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300271,r8947.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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