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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上學期(2026秋)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系辦收件截止:2026/02/03(二) 17:00止

全球處公告
: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300394,r8950.php?Lang=zh-tw

1.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惟相關限制條件以本校與姐妹校規定為準。
2.前兩學期(113學年下+114學年上)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若有休學情形請參照作業要點辦理。
3.申請交流期限為一學期。

※繳交資料
1.申請表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2.學習計畫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3.歷年成績單 (大學部須含班級及系級排名)
4.本校教師推薦信
5.欲申請赴香港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

💠💠系辦收件截止:2026/02/03(二)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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